| 中国邗江网消息: 12月27日下午,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分别听取了潘恒惠所作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刘玉祥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王亚民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
今天大会的执行主席是程希、赵华定、王桂英、顾克荣、王长仪、王峰、杭澜、叶华生、王平、祝志骏、王春尧、李华康、朱万国,王桂英主持大会。
区领导程裕松、潘恒惠、田圣春、何广陵、徐圣龙、陈佳宏、勾凤诚、张苏煜、祁胜媚、丁志潮、柏高瑾、徐金才、刘如松、吴怀珣、尤在晶、朱跃龙、范梅青、彭苏宁,以及区法院院长刘玉祥、区检察院检察长王亚民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等在主席台就座。
潘恒惠同志受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说,2003年以来,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十三届人大历次会议各项决议的要求,围绕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依法履行职责,努力促进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五年来,共召开32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4项,作出相关决议、决定21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17人次,听取并评议人大常委会任命的22名国家工作人员述职报告;督促办理人代会决议案1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589件;组织部分委员和代表集中视察28次,执法检查18次,全面完成了本届人大历次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
报告从五个方面总结了区人大2007年的工作:一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突出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主题,切实做好监督、支持、服务工作,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是按照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综合采用议题审议、视察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努力推动社会建设加快进程;三是实行依法治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打造“法治邗江”;四是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是坚持务实创新,主动适应改革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坚持与时俱进,改进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回顾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的工作体会,报告提出,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常委会必须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二是依托代表主体、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是常委会有效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三是围绕中心工作、提升经济质态、推动社会进步是常委会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四、坚持与时俱进、致力务实创新、努力追求实效是常委会保持工作活力的动力源泉。
关于2008年的工作,潘恒惠同志说,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已经届满,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要把握: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人大工作中,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密切联系地方人大工作的实际,把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努力开创邗江人大工作新局面。以《监督法》为准绳,不断规范人大工作。深入领会、全面把握《监督法》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按照《监督法》的具体要求,突出监督重点、选准监督议题、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依法全面履行人大职能,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促进实现全面小康。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在常委会的具体工作之中,紧紧把握“又好又快发展”第一要义,围绕“经济发展、城乡统筹、改善民生”三项战略重点,推动全区向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迈进。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富民优先,为民多谋福祉,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快构建和谐邗江进程。
刘玉祥、王亚民同志分别报告了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五年来的工作情况及新一届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思路。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扬州市邗江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列席今天会议的有不是区十四届人大代表的:区领导,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区一、二级局建制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历届主任、副主任,区人大机关各委、办负责人,区法院副院长、检察院副检察长,各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各镇(街道办)镇长(主任)。 (网站编辑部)

潘恒惠同志向大会作《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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