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邗委组[2008]46号 各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邗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公司)、院、行、社、中心、群团、直属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区委决定,徐燕同志挂任中共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挂职时间一年半,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去,不另行文。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200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