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邗人发[2008]20 号 区人民政府: 2008 年 9 月 26 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程希区长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决定任命彭苏宁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扬州市邗江区人大常委会 二 00 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送:区委、区政协,区法院、检察院,各镇人大、政府,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邗江经济开发区,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区各部、委、办、局(公司)、中心、行、社、校、群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