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陈新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扬邗人发[2008]21 号 区人民法院: 2008 年 9 月 26 日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刘玉祥院长的提请,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任命: 陈新华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瞿森斌同志为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田玉珍同志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二 00 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抄 送: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区检察院,各镇人大、政府,各街道人大工委、办事处,邗江经济开发区,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区各部、委、办、局(公司)、中心、行、社、校、群团,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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