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邗委组[2008]54号
各镇(街道)党(工)委,经济开发区、杭集工业园、北洲功能区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局,区各委办局、群团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区委决定: 邵新源同志兼任扬州市邗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孙 林、马永林、陈金桥、张 群、詹永青同志兼任扬州市邗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副主任; 免去周同华同志兼任的扬州市邗江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 2008年10月25日